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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獅子鄉草埔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
幼兒園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甄選資格及報名方式:同時具備「基本條件」及「資格條件」者,始得報名參加。
一、基本條件:
(一) 年齡65歲以下(以甄選當日實足年齡計算));未具有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籍國民。
(二)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錄取後如經發現有上列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於聘用後仍依規定解聘)。
(三) 男性需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者。二、資格條件: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次招考,惟是否額滿,
請自行查閱學校網站(https://www.cpps.ptc.edu.tw/nss/p/index)公告,不另行修正本簡章。
第一次招考:應具有教保員資格者。【詳附錄一】
(一) 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
(二) 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應修畢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之課程,並取得畢業證書。
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者代理之。
三、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逕予註銷錄取資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解聘,並繳回已領之薪資。
四、報名者請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
(一)報名表 1 份
(自備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相片 2 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
(二)切結書 1 份。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1 份,正本於報名時驗畢發還。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依報考資格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學分證明書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 1 份,正本於報名時驗畢發還。
(五)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證件影本蓋章驗證學歷屬實文件及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
(六)男性檢附退伍證或解召令。
五、報名方式:
(一)請自行至屏東縣獅子鄉草埔國民小學官網(https://www.cpps.ptc.edu.tw/nss/p/index)及
屏東縣教育處學校公告訊息(https://www.ptc.edu.tw/)下載甄選簡章。
(二)簡章公告日期及報名時間:
公告時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18日(一)止。
第一次報名:114年8月13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上午9時,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第二次報名:114年8月14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上午9時,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第三次報名:114年8月15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上午9時,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報名地點:屏東縣獅子鄉草埔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屏東縣獅子鄉草埔村草埔1巷5-2號),電話:08-8701449#16
詳情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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