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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獅子鄉草埔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以下簡稱:該中心)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年度「就是要學好數 學JUST DO MATH-4.0:數學教師教學素養成長與實踐」計畫之「好好玩數學營 112-2平日週末班」申請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 $t('FEZ002') }} 教導處|

主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以下簡稱:該中心)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年度「就是要學好數 學JUST DO MATH-4.0:數學教師教學素養成長與實踐」計畫之「好好玩數學營 112-2平日週末班」申請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月19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13100199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冀由與實際課程的接軌,將數學奠基模組及素養 導向教學方式深化至全臺國中小數學教學及學習扶助之概 念與實際操作中;讓學習數學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激發學生興趣,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 提高學習意願。
三、好好玩數學營授課內容:依該中心公佈之175件數學奠基模組為主,相關教案資料見中心網站的下載專區。
四、申請資格:
  (一)授課教師需取得本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二)申請學校可另覓領有相關證書的教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三)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 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易思基地計畫的培訓、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
       中心辦理的活動師 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國小組 中年級、高年級或國中組)15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 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申請計畫活動。
五、申請時間:113年1月29日(星期一)至113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時。
六、申請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teach.cloud. ncnu.edu.tw/(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教 學計畫填報系統/好好玩數學營)。
  (二)請申請教師由教育雲端帳號登入後提出申請,以國小組中年級(三、四年級)、高年級(五、六年級)或國中 組分別申請。
  (三)線上填寫之申請計畫書皆須印出紙本,經申請人及校長 簽章,並於113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掃瞄上 傳至計畫填報系統,完成提交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申請經審查後,預計113年2月19日及3月4日,於本 中心網站公告核定通過名單。
七、活動規範:
  (一)申請組別:分為國小組中年級、高年級和國中組。
  (二)申請限制:一單元為一班次,每班至少需辦理二單元 (二的倍數),每校至多申請24個班次。
  (三)研習時間:每單元授課1.5小時;每班授課時數至少3小 時。
  (四)師資: 1、主要授課教師:需取得本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2、助教:無證書限制(非必要協助人員,各校自行視活 動需求配置)。
                   3、助教鐘點費支領要點「助教需取得本中心任一培訓課 程之證書或為學校師資,且無重覆支領工作費,方可請領本活動之助教鐘點費。」。
  (五)營隊人數:大班16人以上、35人以下;小班5人以上、15 人以下。
  (六)營隊辦理期程:113年2月20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
八、補助費用模式調整:
  (一)每單元大班補助1425元,小班補助712.5元。補助包含鐘點費、教具費、印刷費、雜支此四項可勻支。
  (二)鐘點費:由各校於額度內自行調配,主要授課上限900元 /班次、助教上限450元/班次(助教僅能主要授課的一半 金額),報帳時檢具核銷(若已請領鐘點費者請勿重複支領其他工作費)。
  (三)雜支上限=(鐘點費+教具費+印刷費)*8%;雜支可用 於與本案教學實作相關之郵資、文具、獎勵品(如:餅干、糖果);若有其他品項欲以雜支核銷,請先來信或來電詢問。
  (四)諮詢(撰稿)費:每班(兩單元為一班)填寫一份學生 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每份補助1000元。內容包含學生 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結果分析及學生學習成效諮詢。
  (五)請於活動辦理結束後兩週內,將相關領據連同學生學習 成效諮詢意見表、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等資料寄回核 銷,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及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 交)為必要繳交之資料,若無填寫完整,則不予補助上述相關經費。
九、注意事項:
  (一)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1、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交),其學生拍攝同意書,請於數學教育中心網站下載。
     2、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 (紙本繳交)。
     3、活動照片每班5張(可檢附於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以電子檔繳交)。
     4、歡迎寄送辦理之學生活動情形相關錄影電子檔/光 碟。
  (二)將擇部份申請通過學校,安排委員至辦理學校進行訪視,相關訪視由中心另行聯繫通知。
  (三)如有停辦情形,請提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告知承辦人 員。
十、該中心保留最終錄取名單的權利,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 訊,將公告於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 /),敬請隨時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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