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獎助學金|
110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
校內申請期間截止:110年9月 24 日止,逾時不受理。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上一學期學期單(成績成績總平均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原住民身份證明文件
4.行善銷過後,無小過以上處分者
5.未領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者
金額:$2000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一)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
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
(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
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
10,000元,第2名新臺幣8,000元,第3名新臺幣5,000
元,第4名至第6名或佳作新臺幣3,000元。
(二)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
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
(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
三名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1)競賽成隊人數二至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
(2)競賽成隊人數十一至二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2,500元。
(3)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至三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2,000元。
(4)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新臺幣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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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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