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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獅子鄉草埔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

{{ $t('FEZ002') }} 獎助學金|

主旨:有關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110年8月17日(110)關字第013-6號函辦理。
二、有關該會「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專案,補助本縣國中、小貧困學童(依偏遠地區學校/特偏遠地區學校/原申請學校為優先),每年每人新臺幣4,000元助學金,今年度
(110學年度)採定額人數,本縣補助170名學童,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每學期各2,000元),優先使用於書籍費及代收代辦費,如有賸餘費用可使用於營養午餐、學用品、制服費、學校課輔費、學校舉辦的校外教學等,不得保留於其他學期使用或轉往其他方式結餘。

三、為落實助學金使用情況,該會於110學年度將隨機抽樣2-3所申請學校之(表五)助學金使用明細,及其相關所有憑證(收據或發票)正本或影本(需蓋有核“與正本相符”及經辦人員章),本府將另函通知抽樣學校。
四、若有符合資格學生,請貴校協助提出申請,並於110年9月10日前將表一至表三:推薦學校名冊、學校簡介、學生資料之電子檔mail至a251497@oa.pthg.gov.tw信箱,並請註明「000學校110學年度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俾利彙辦。
五、請務必依本文檢附表格申請,勿延用舊式表格,以免退件影響學生補助權益。
六、另有關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使用明細表,本應於該學期結束前繳交,爰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生未返校上課無法簽章,經查羌園國小、草埔國小及里港國中尚未繳交,亦請貴校於110年9月10日前寄送或親送本府承辦人俾憑辦理,若遇學生畢業、轉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表格中學生簽名或蓋章,可由學校代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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