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文書|
主旨:新北市深坑區公所訂於112年3月1日(三)起暫時搬遷至深坑區第一市民活動中心5、6樓辦公,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2月15日屏府行文檔字第11205907100號函辦理。
二、該區公所為配合行政辦公大樓耐震補強工程,訂於112年2月24日搬遷至旨揭臨時辦公處所,資訊系統於搬遷期間(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1日)暫停電子交換事宜,並自112年3月1日起各業務課室集中於該處所辦公。
三、臨時辦公處所地址:新北市深坑區平埔街16號6樓(收發登記);總機代表號:(02)266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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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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