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獎助學金|
一、本次該會「大樹計畫」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生為主要補助對象。
(二)補助金額:國中生每名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國小生每名1,000元。
(三)補助項目: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及課業輔導費。
(四)申請名額:每校申請人數以110學年度全校學生總人數2%為限;倘全縣未達申請名額,有需求學校同意增加補助名額。
(五)辦理方式:
1、收件日期:110年8月20日至110年9月10日。
2、申請表件:申請表(如附表一)、學童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 (如附表二)。
3、請申請學校將【附表二】之電子檔寄至marmot0719@csps.ptc.edu.tw信箱,並填妥申請表件後將正本逕寄至長興國小行政助理唐筱茜小姐收(908屏東縣長治鄉新潭村潭頭路50號),請註明「oo學校110-1大樹計畫助學金」,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收件情形之確認,請洽長興國小唐小姐,聯絡電話:08-7368567#37。
5.請校內欲申請本筆獎學金又符合資格之同學,撥冗於110年8月31日以前(預留10天作業時間給我)將附表一統一於時限前交回教務處承辦人員孫小姐,並留一些時間在教務處於附表二上簽名即可,為了可以隨到隨辦理,請在要來教務處繳交資料的前一天來電登記到校時間,以免發生人到了但承辦人員不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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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7-02
{{ $t('FEZ014') }}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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