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導處|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0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二及子計畫三)」申請案,補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110年2月25日屏府教學字第11005633701號函(諒達)。
二、旨案申請學校請於110年3月5日前寄送核章後計畫書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呂先生(a002300@oa.pthg.gov.tw)收,俾利審閱。
三、檢送「子二支持偏遠地區學校推動科技領域課程」計畫申請書及子計畫三「科技教育教學與學習活動」計畫申請書各1份,請貴校依現況撰寫計畫書,逐級核章後並依說明二期限送府憑辦。
{{ $t('FEZ003') }}2021-03-04
{{ $t('FEZ014') }}202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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