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文書|
一、本府為鼓勵本縣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推動「屏東縣文化與
教育結合推展藝術存摺獎勵計畫」,獎勵方式如下:
(一)獎勵與優惠方式(本存摺包含表演類與講座類,可合併集
點兌換,購票優惠方式、贈獎品項本府保留更改、取消
之權益;贈品兌換請至屏東演藝廳辦公室領取,跨年度
須再重新集點):
1、集滿5點,可換精美禮品1份。
2、集滿10點,可換精美禮品1 份,並可享當年度公告自
辦節目購票7折,每場次每人限購2 張。
3、凡於生日當月壽星憑身分證及本存摺,至屏東演藝廳
售票端點,購買本府公告當月自辦節目之活動票券,
可享5折之優惠,單場次每人限購 1 張。(本優惠僅限本人觀賞使用,現場驗票時須出示藝術存摺及身份
證明)
4、敘獎方式(限表演類售票場次):
(1)本縣教師及學生凡集滿戳章5 點以上,本府核予嘉
獎1次,1學期限申請1次為限。
(2)本縣教師及學生凡集滿戳章10 點以上,本府核予
嘉獎2次,1學期限申請1次為限。2次,1學期限申
請1次為限。
二、相關藝文活動資訊可於本府文化處官網下載每月藝文活動
表,本計畫執行期程至110年6月30日,請有意申請者於期
限內送件。
三、檢附「屏東縣文化與教育結合推展藝術存摺獎勵計畫」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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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3-02
{{ $t('FEZ014')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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